欢迎访问山东勇毅教育-临沂中考-山东高考官方网站!
咨询热线13791552929
您的位置: 首页 > 行政部门 > 办公室
办公室

2025年山东省贫困学生资助的新规定

时间:2025/9/19 17:19:53 点击: 2

dffc0124830e25cee979c6b14988179c.jpg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办理流程为每年9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2.免学杂费:资助对象为脱贫享受政策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办理流程为每年93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当学年免学费申请,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免学费申请表》。所在学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学费免除手续。

3.免学费: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办理流程为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4.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为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发送奖学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5.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办理流程为每年9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6.生活补助、乘车补助:资助标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乘车补助:每生每年300元。

7.免保教费:资助对象为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在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

8.政府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以上就是2025年山东省贫困学生资助的新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本文标签:全部